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班主任: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绍职院教〔2022〕83号),学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认定范围及内容
1. 竞赛项目。学生参加专业学科技能竞赛和文体类竞赛并获奖,可依据获奖证书或文件申请奖励学分。具体分值见《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
2.职业技能或资格认证。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须获得的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之外,学生获得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职业资格认证等可申请奖励学分。具体分值见《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
3.科技创新项目。学生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可凭证书、证明申请奖励学分;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可凭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题文件申请奖励学分;有论文发表可凭刊物和文章的复印件申请奖励学分。具体分值见《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
4.创新创业项目:学生有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含各级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校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校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可凭项目结题证书或学校团委的认定申请奖励学分;有自主创业可凭学校招生就业处的认定申请奖励学分。具体分值见《奖励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于11月12日前向教学科提出申请,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2),附认定依据证书或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2.学分认定
教学科组织相关认定部门对学生提交的奖励学分申请进行审核认定,结果汇总后,将《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与纸质稿报学校教务处。
3.审核公布
教务处审核后,奖励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附件:1.奖励学分认定标准
2.2022-2023学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