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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专业: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需要在12月23日之前上报教务处。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

1.以专业为单位提交申报表,申报购置低值易耗品时,只限于实践教学或课程教学使用,工作室、社会服务项目等请自行解决,不得申报,已申报的课题、教改和科研等项目请自行使用经费解决,不得申报;

2.申报数量严格按照使用需求核算后上报,做到尽量准确杜绝大量浪费;

3.低值易耗品购置后统一由教学科入库,需要使用时由负责人登记领取,做到可控可查;

4.需要使用实训材料时,请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联系后勤处采购或者自行采购,下学期初需要使用的请在放假前采购完成,已申报的如不需要可暂停采购;

5.各专业负责人(助理)请组织本专业实训老师填报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购买申报表》,完成后以专业为单位将电子稿发联系人邮箱,各专业负责人(助理)务必做好核准工作。

二、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

1.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务必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2.集中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时,需提前将实训指导书、任务书、集中实践安排表等教学资料报教学科(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开学初就需公布),教学科核准后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含涉及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实训负责人做好统筹安排,通知提醒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确保实训教学秩序稳定。

3.在开展集中实践教学活动前,实训指导教师应将实训任务书、指导书等教学资料至少提前两周向参训学生公布,同时应组织实训动员会,明确实训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实训室6S管理教育等。

4.实训过程中,各实训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肃对待实训环节教学工作。各专业加强对实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认真研究解决实训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切实保证质量和效果,确保实训按计划顺利完成。教学科将对实训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整改。

5.实训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集中实践教学工作质量的提高。要重视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档案管理,及时完成教学过程管理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购买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安排表》、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X周集中实践安排表》、实训任务书(模板)、实训指导书(模板)完成后,将安排表电子稿发联系人邮箱。

三、注意事项

1.附件1、附件2电子稿以专业为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6日下班前按时报教务科,教务科将先初审,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上报教务处;

2.附件3请在本学期结束前报教务科;

3.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联系人:顾俏明。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