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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 “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2-11-07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

“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促进教师积极开展“三教”改革,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品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课堂教学优秀奖励办法》(绍职院教〔2021〕2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绍职院教〔2022〕7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学校任课教师,分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兼职教师三个类别。

1  课堂教学优秀奖分院推荐名额

二级学院

专任教师(人)

校内兼课(人)

校外兼课兼职(人)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14

1

1

. 评选基础条件

评选对象应该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当学年无教学事故。

2.积极承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各类教学任务。参评当学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且课程教学工作量专业负责人、专业助理学年总工作量不低于256学时,其他专任教师学年总工作量不低于384学时,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兼职教师学年总工作量不低于128学时。

3.富有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在课堂教学中能严格要求与管理学生,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在当学年积极参与以下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或活动之一,且在课堂教学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近一年主持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近一年主持校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新形态教材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含在建)等课程课堂和教材建设项目,在课堂教学中引进先进教学方法,充分使用信息化教学,参加校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者优先;

3)近一年主笔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案例;

4)近一年开设院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改革公开课活动;

5)近一年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并获奖。

4.教学理念先进,能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激发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有意、有机、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者有机统一。

5.当学年无教学事故。

6.当学年未在岗(不含进修、挂职锻炼等公出)累计不超过15天。

7.校内专任、兼课教师需有一年及以上课堂教学经历。

三、评选组织实施与程序

“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

教师自评。教师严格对照评选基础条件,展开自评,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提交教师本人对自己课堂教学及教学业绩主要情况的介绍提交各专业(附件1)。

专业推荐。专业根据教师自评推选专业名单,于2022年12月7日前提交教学科,各专业(部门)推荐名额如下:

2   课堂教学优秀奖各分院推荐名额

序号

专业

推荐名额

1

建筑工程技术

3

2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2

3

建设工程管理

2

4

工程造价

4

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

6

室内艺术设计

7

7

动漫设计

3

8

校内兼课

2

9

校外兼课兼职

2

2)专业群推荐阶段:

专业推荐人选由建筑、文创专业群分别组织审议,并形成专业群推荐意见,报送学院评选小组。

3)分院推荐阶段:

“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小组,根据参评教师课堂教学及教学业绩情况,结合《2022-2023学年“3+7选4”引导目标任务实施计划表》的情况,通过听评课、集体评议、投票表决的方式,在专业群推荐基础上遴选审定符合评选标准的老师名单,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公布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教师名单,12月26日前报学校教学教务处审议。

4)学校评选阶段:

2023年3月初,教务处将公布初审通过的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由学校组建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小组进行校级评选。

2023年6月,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各成员的跟踪测评情况,综合评定课堂二级学院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学优秀奖励拟获奖名单,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 评选要求

1.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旨在推动广大任课教师争创优质课堂,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在评选活动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励办法》要求,真正把热爱教育事业、深受学生欢迎,课堂教学内容好、方法优、效果好,对课堂教学品质有自觉追求并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

2.在评选过程中,切忌弄虚作假,杜绝有可能影响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和组织评议的一切形式的非正常做法。对违反此规定的部门、教师,一经查实,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参评此奖项。对个人当年已获奖者,取消该荣誉和奖励。

教学科联系人:马丹, 办公室:启新楼305。

附件:1.《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老师风采》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