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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学籍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学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

学籍管理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学籍管理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本学期在校生学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名单核对(老生)

教学科按班级打印在校生名单,做好核对及签字确认工作。此名单将作为每学期在校生名册存档,教务处以此为依据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请各班级10月11日前上交经核对、签字确认的以下材料至祝婷婷老师处。

1.《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情况统计》(格式见附件1),注明未报道原因,提交电子文档。

2.各班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名单》(见附件4),信息变更及预计学籍异动学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纸质材料相关人员要签字确认。(2022届班级下发至班主任,2021级三年制班级下发至各班学习委员)。

统计班级人数时,学籍异动学生原则上以发文为准,若学生异动材料已报教学科核准,即可在人数统计时去掉。

二、学籍异动处理

1.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须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如确因病经学校批准可续休学一年,但休学时间合计不得超过两年。因创业申请休学学生需要提供创业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其最长休学时间为四年。

在校生应征入伍,学生应凭入伍通知书到教学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各班主任要及时进行排查,务必通知到学生,避免遗漏。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学院应与学生建立管理关系。

2.复学

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含参军已两年)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并核实休学期满未复学学生未复学原因,确认不再返校的告知拟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决定。各班主任填写《预计应复学学生名单》(附件5)“是否复学”栏并将未能按时复学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于10月1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祝婷婷邮箱

学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复学,需办理续休学或退学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学籍。

3.退学

符合退学情形的学生,各班主任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对于自动退学的学生,由班主任向教学科提交情况说明,并及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各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尤其是毕业班学生,以免影响学生在校学籍,教学科于每月的20日前统一将审定后的学生学籍异动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附件:1.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情况统计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名册封面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人数统计表

     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名单

     5.预计应复学学生名单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