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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0-12-17

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

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绍职院教〔2019〕46号),现将2020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所申请转入专业教学资源允许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2.按本校有关规定应予退学或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转专业的基本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12月21日-24日,学生本人应充分了解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及要求的基础上(具体详见附件1),到启新楼305教学科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

2.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教学科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并初审,将《XX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初审结果》(附件3)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并于12月31日前将审核结果发给各转入学院。

4.教务处统一公布转专业测试安排。由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测试,理论考试统一于1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段由转入学院确定),面试由转入学院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转入学院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名单,1月15日前将《2020级学生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和纸质文档以及学生转专业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

5.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拟转专业名单,审核结果公示5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提出的异议,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再审核审查,并将审核审查结果予以反馈。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出学院、转入学院要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 帮助学生办理好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三、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转专业涉及学生的权益,各班主任应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学生。

2.未完成转专业的所有手续前,学生必须在原专业继续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

3.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第二学期起到新专业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对应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并按转入专业对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读并毕业。

4.对转入前该生已取得的课程学分按下列办法处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近课程学分可直接转入并获得学分;其他课程学分可转入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

5.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修的第一学期课程按下列办法处理:允许学生参加第一学期补(缓)考,考试通过取得课程学分;考试不通过则需按学校课程重修规定进行重修。

四、其它

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政策咨询会。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3日(周三)中午12:00-13:00 会议地点:日新楼111教室

参加对象:教务处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教学科长及2020级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教学科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