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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0-10-19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位班主任: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的相关要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并保证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准确性,需对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核对。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各班主任依据《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附件1),认真复查新生入学资格。要逐一比对核查新生报到所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学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附件1),以及学生本人是否一致,并将复查后有问题或疑问的学生备注在《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资格复查备注一列。

2.各班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成册,于10月26日前上交至启新楼305祝婷婷老师处。

二、认真做好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

1.教学科统一打印学生名单,班级负责人领取后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签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

2.新生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签字,尤其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与录取信息保持一致,由其他人代核或因信息核对不仔细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新生录取信息如与实际不符,请在“错误信息”和“正确信息”字段注明,并由学生本人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主要变更内容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等,附相关证明材料(①姓名、性别和民族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其中姓名变更:户口本上曾用名应与录取姓名一致,否则证明无效。);身份证号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派出所证明;因高考报名时失误导致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招生就业处出具的相应证明。)

4.各班级于10月21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报送教学科祝婷婷老师。

①《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格式见附件1)纸质;

②《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附证明材料。

三、认真做好新生学信网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暂定于11月4日下午组织所有新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新生学籍信息核对操作说明》(附件5)。

四、认真做好新生学校教务系统个人信息完善工作。

为保障学生在校教学活动顺利开展,暂定于11月4日进行新生学校教务系统个人信息完善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登陆网址:http://jw.sxvtc.cn,用户名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选择“学生”身份进入系统。

2.点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学生个人信息不全的请予以补充完整,个人信息不规范请规范填写,学生信息修改完毕先“保存”再按“确认”,待教务处审核后,学生个人信息修改成功。

五、注意事项

1.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新生学籍查询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通知到2020级新生,确保学生能够及时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记住自己的注册账号信息,以免对以后查询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和毕业学历信息带来不便。

2.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只有通过学籍电子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如果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学生学历电子注册。

 

附件:1-3.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

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5.新生学籍信息核对操作说明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