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学籍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
学籍管理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学籍管理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本学期在校生(除2020级新生外)学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名单核对
各班做好在校生名单的核对及签字确认工作。此名单将作为每学期在校生名册存档,教务处以此为依据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请于9月23日前提交经核对、签字确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名单》,信息变更及预计学籍异动学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学科祝婷婷处。
统计班级人数时,学籍异动学生原则上以发文为准,若学生异动材料已报教学科核准,即可在人数统计时去掉。
二、学籍异动处理
1.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须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如确因病经学校批准可续休学一年,但休学时间合计不得超过两年。因创业申请休学学生需要提供创业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其最长休学时间为四年。
在校生应征入伍,学生应凭入伍通知书到教学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各班主任应通知到已政审确需办理保留学籍的学生及时办理手续,目前已政审名单见附件4。
2.复学
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含参军已两年)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填写附件5《预计应复学学生名单》“是否复学”栏并将未能按时复学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于9月2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学科祝婷婷邮箱 。
学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复学,需办理续休学或退学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学籍。
3.退学
符合退学情形的学生,各班主任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对于自动退学的学生,由班主任向教学科提交情况说明,并及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各班主任请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尤其是毕业班学生,以免影响学生在校学籍。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