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及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位老师、班主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12月将完成学生奖励学分申请与重修考试相关工作。
一、2020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工作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绍职院教〔2019〕44号):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种学科技能竞赛、文体类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撰写学术论文等成果,以及考取培养方案规定以外的技能证书、工种证书和岗位证书的,按其获得成果情况给予奖励学分。
各班主任根据学校《奖励学分认定与使用原则》(附件1)制订实施细则,并规范操作,做到流程清晰,材料完整,审核仔细。于11月6日前将《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与佐证材料纸质稿报送教学科。
二、重修考试相关事宜
1.学生课程重修可通过自学、参加短期辅导和随班听课等形式进行。
2.重修考试时间为11月27日-12月4日,其中公共课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3.各班主任于11月6日之前审核并上报重修考试名单及课程统计清单(见附件3),签字名单由教学科打印,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教学科祝婷婷。
4.历届结业生参加重修考试,须在11月6日之前向教学科提出申请(见附件4),班主任务必将重修考试事宜通知到历届结业生。历年学生补考、重修后未通过课程可参考附件5。
5.重修考试试卷采用2019-2020学年期末考试C卷,请各专业提前做好准备。(注:分两个学期连续开课的课程,按课程第二学期C卷组织考试。)
三、材料上交及相关要求
材料名称 |
时间 |
备注 |
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 |
11月6日前 |
上交电子稿与纸质佐证材料 |
重修考试名单及课程统计清单 |
11月6日前 |
1. 上交电子稿,学生签字确认后的纸质材料由学院留存。 2.仔细查看样表中的有关字段的批注,按照要求填写表格。 |
应历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申请表 |
11月6日前 |
教学科留存 |
四、其他事项
1.各班主任要强化工作规范,按照程序与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注意学籍异动学生重修科目数据核查并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2.特别要重视做好考生的考前辅导工作,对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考前辅导安排请提前报教学科备案。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教学科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