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警对象
2017级(3+2、五年一贯制学生除外)、2018级学生。
1.一学期旷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课程1门及以上。(成绩0分的均为旷考)
2.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未取得的课程学分达到8学分及以上。
3.其他需要警示的学业异常情况。
二、工作流程与要求
各班主任根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未通过名单(累计,用于学业预警)》(附件2),完成《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计)》(附件1),并于2019年1月27日前将附件1报送教学科祝婷婷处,并督促学生完成附件3(学业预警改进计划书),学业预警改进计划书需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字,开学上交纸质。
三、工作提醒
(1)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绍职院教〔2017〕49号)第十三条,当学生因旷考、取消资格或不及格课程累计超过5门或者累计未取得的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二级学院需要求家长到校当面告知学生学习情况,并与其签署《学业改进计划书》。
(2)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绍职院教〔2017〕49号)第十四条,对于多次警示无效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学业的情况,不适合继续学习者,应予劝退。对于应予以劝退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处理。
(3)班级成绩册请下发至自己班级。
建艺学院教学科
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