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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人感染猪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9-05-02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最近在墨西哥、美国等国发生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已经蔓延到世界许多国家,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挑战。虽然目前我国境内尚未发现人感染猪流感病例,但随着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发展,病例逐渐增多,疫情已经出现跨国传播,不能排除疫情有传入我国的可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感染猪流感的防范工作,成立了人感染猪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省的防控工作作出了部署。4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学校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我省学校人感染猪流感的预防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人感染猪流感预防工作,要以疫情会发生的心态去积极准备应对,决不掉以轻心。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在原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订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学校现有的相关物资和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一次清点,及时补充配备,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好相关的防控措施,随时做好启动预案的准备。
二、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维护校园稳定。要按照“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人感染猪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宣传工作与正面舆论导向,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既要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又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重点要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人感染猪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学校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流感样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
三、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上报制度,切实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现病人后必须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发生疫情时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要落实专人负责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五、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落实防控任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建立卫生、教育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及时处置学校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人感染猪流感预防知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


附件:
人感染猪流感预防知识
一、基本知识
猪流感是一种由A型猪流感病毒引起的猪呼吸系统疾病,该病毒可在猪群中造成流感暴发。
通常情况下人类很少感染猪流感病毒。人感染猪流感的感染途径可能是通过接触受感染的生猪或接触被猪流感病毒感染的环境,或通过与感染猪流感病毒的人发生接触。
人感染猪流感后的症状与普通人流感相似,包括发热、咳嗽、喉咙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和呕吐,重者会继发肺炎和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目前虽尚无疫苗预防人感染猪流感,但人感染猪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
二、防护措施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3.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
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5.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6.食用处理得当的熟猪肉和猪肉制品。烹制猪肉时将猪肉烹制内部温度达到71℃以上,可杀死细菌和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