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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0-06-06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专业、各老师: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教学及相关专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期末阶段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及相关运行工作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具体要求按教学科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提醒:各专业要以期末考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尤其要注意引导师生做好复习迎考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教学任务落实及教材征订等工作按教务处2020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准备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事项按教学科通知实施。

提醒:新开课教师(即第一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按《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绍职院教〔2018〕64号)规定,由分院督导组对其课程教学能力给予鉴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安排授课任务。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下学期老生课表的编排(含独立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务必使教师明确新学期教学任务、领取授课教材,确保教师有充分的时间熟悉教学内容,制定授课计划和实训实施方案。

2)各专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训耗材、低值易耗品申报于6月15日前提交实训中心(联系人:顾俏明)。

3)2021届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将于24日前发布。

提醒:相关专业务必做好毕业生实习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综合实践各项准备工作。

3.2020年上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因疫情影响,上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延期到7月11-12日组织,考试科目有大学英语六级、大学英语四级、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具体通知请详见教务处6月11日学院文件《2020年上半年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提醒:因本次考试报名时间紧,方式有变化,各班主任务必仔细研读报名通知,并指导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二、中高职衔接教学工作

1.期末统考与阅卷组织

做好中高职一体化各年级各专业期末课程统考各项工作。期末统考课程抽考将于6月19-6月30日进行,各专业要组织做好试卷命题、考试组织、阅卷和成绩评定。阅卷人员名单请于6月26日前报送教学科,统考成绩请于7月5日前报送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卓煜、钱伟飞)

提醒:各专业要以期末考试为契机,与合作中职加强联系与沟通,进一步推进中高职衔接管理。

2.做好2020年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规2020〕21号),请各专业学院做好与合作中职学校的对接,制订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升学考核实施方案。

3.新学期教学准备

各专业要组织做好2018级 “3+2”和“五年一贯制”,2019级中高职一体化各专业中职阶段的新学期教学准备沟通、指导与落实工作。本学期末要做好与合作中职学校在开课课程、课程标准、课程授课计划、教材选用、课程考核方案制订等方面的沟通,加强对专业课程教学的指导,为新学期开课做好充分准备。

提醒:各专业务必与相应合作中职加强沟通与交流,落实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三、其他专项工作

1.期末教学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期末复习迎考情况;期末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情况;本学期各项教学活动开展情况;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公共课程标准等。

检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5日。

检查形式:各专业自查为主,分院抽查相结合。

检查要求:各专业要根据学校期末阶段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2.省教学能力比赛备赛工作

在前期各专业的积极准备下,本年度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已顺利结束,并根据上一年参赛规则,经研究初步确定了省赛备赛团队。希望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继续加强指导与帮助,认真研读国赛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完善参赛教学设计、教案等相关资料。6月13、14日省比赛组委会将组织在线培训,请相关备赛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召开备赛团队成员会议,具体通知另发。

3.专业增设与调整工作

具体工作按照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专业增设与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提醒:各专业务必要对浙江省区域产业行业发展趋势、专业群建设需要、专业布局及发展情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经院务会议审议后确定2021年专业增设与调整方案。

4.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具体工作按照《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绍职院教〔2020〕18号)、《关于制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绍职建艺院〔2020〕8号)要求执行。

提醒:各专业要组织各专业认真研读学校相关文件,统筹安排本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务必严谨、科学、规范,提高方案编制质量。

建筑与设艺术学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