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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实验实习实训室及教学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陈云锋   发布时间: 2021-03-26

专业、各部门: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绍职院教〔2014〕29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专业发展规划》(绍职院〔2017〕18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绍职院〔2018〕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下学年的非基建投资预算编制工作,分院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实验实习实训室(以下简称“实训室”)及教学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列入非基建投资预算的教学类建设项目,包括实训室、工作室新建(改扩建),教学设备及教学软件购置(自制),大型仪器设备的改造及功能开发,以及其他作为固定资产管

理的教学类设施设备。

二、申报原则

      1.项目申报符合学校及本单位(部门)“十”发展规划要求,兼顾学校财力、物力。

      2.立足于保证教学,坚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资源共享、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和励行节约,提高设备利用率原则。重点支持在建的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新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所依托的实训基地,合作方投资额度超过30万元的校企合作基地共建项目。

三、申报流程与要求

     1.各专业、各部门依据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群)为单位考量协同对本专业(群)、本部门本学年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梳理,了解、掌握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制定(完善)2021学年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2.专业、各部门按要求做好调研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申报,并召开专业(部门)论证会议,对实训基地和实训室项目建设方案重点进行必要性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材料。通过部门论证的项目经排序后填写《非基建投资预算(实训室、教学设施类)汇总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要不断推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充分体现专业特色、专业内涵,合作共享。

四、申报材料

     1.附件1截止时间:2021326日。附件2、3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1)2021-2022学年非基建投资预算(实训室、教学设施类)汇总表。

  (2)实训室(工作室)建设项目:①年度实训基地建设方案;②部门实训室建设方案论证报告;③各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除实训室(工作室)外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建设项目:①项目申报方案(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预算明细等内容)。相关填报要求请参考实验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正文中带下划线的说明文字或参考表格示范数据。

      2.联系人:顾俏明;电话:88340815;邮箱:guqm@sxvtc.com。

附件:

      1.非基建投资预算(实训室、教学设施类)汇总表

      2非基建预算列支项目立项审批表

      3.实验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实训中心

2021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