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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实验实习实训室及教学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05-15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保证实验实习实训室(以下简称“实训室”)及教学设施项目的建设质量,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非基建投资预算编制工作,分院启动2018-2019学年实训室及教学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非基建投资预算的教学类建设项目,包括实训室、工作室新建(改扩建),教学设备及教学软件购置(自制),大型仪器设备的改造及功能开发,图书资料购置以及其他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设施设备。

二、申报原则

1.项目申报符合学校及本单位(部门)“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兼顾学校财力、物力。

2.符合专业(群)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避免重复建设。

三、申报流程与要求

1.各专业应依据专业教学需要,以专业(群)为单位,对本专业(群)已建设完成的各类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梳理,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制定(完善)年度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2.分院在各专业制定年度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围绕“为什么建、怎么建、怎么用”三个问题和实训基地、实训室项目建设方案重点进行必要性论证,并召开论证会议,形成书面论证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预算。通过分院论证的项目,根据轻重缓急排序,报送学校审批,学校将根据年度建设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同意建设。各专业要不断推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充分体现专业特色、专业内涵,合作共享。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截止时间:2018521日。请于截止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电子发送至实训中心。

12018-2019学年非基建投资预算(实训室、教学设施类)汇总表(附件1)。

2)实训室建设项目:①年度实训基地建设方案;②部门实训室建设方案论证报告;③各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3)。

除实训室外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项目申报方案。

3)非基建预算列支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4

2.联系人:顾俏明;电话:88340815

邮箱:guqm@sxvtc.com


附件:1.非基建投资预算(实训室、教学设施类)汇总表

2.实验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3.实验实习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填报指南)

4.非基建预算列支项目立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