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
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课堂建设的意见》(绍职院教〔2021〕8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情况进行分批达标评估。分院现就第二批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未通过达标认定的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可参加本次达标评估。要求申请达标评估的课程信息化教学资源丰富、建设基础较好。
二、工作程序
1.课程团队自查并提出达标评估申请
由课程负责人牵头,组织课程团队成员,参照首批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的指标体系、基本要求、课程信息化资源审查要求,对课程信息化教学资源进行自查,符合要求的可填写《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申请表》(附件1)和《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相应申请材料一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向教学科提出达标申请。
2.分院审查和评估
分院结合专业群特点,组建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小组,根据资源审查和达标评估指标要求,对课程信息化资源的政治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课程信息化资源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分院审核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具体通知另发。
3.学校审定
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于2023年1月上旬对二级学院审查通过的课程进行信息化资源达标评定。
4.审定结果公布
2023年1月中旬公布第二批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结果。
教学科联系人:马丹
附件:1.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达标评估申请表
2.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情况统计表
教学科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