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办“品质之学”的目标,为了更好地完善分院的人才激励机制,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院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科研及管理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分院决定开展“寻建艺之星,展红烛风采”第一届“建艺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内容
评选范围:分院所有在编教师。
评选内容:按不同的类别,共评选出“建艺教学之星”6名,“建艺科研之星”1名,“建艺成长之星”6名,“建艺敬业之星”2名,“建艺育人之星”8名。
三、评选标准
(1)教学之星
1.遵守教学常规,备课认真,作业及时批改,教学常规检查符合要求;
2.课堂教学能力优秀,深受同行好评和学生喜爱,上一学期学生评教在分院评教前50%;
3.积极参加“品质课堂”系列活动及各类学习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
4.每学期授课周课时为8课时以上,本年度开设公开课或教学研讨一次,同时发表教学研报文章一篇以上。
(2)科研之星
1.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承担技术科研和教学科研任务,业绩突出;
2.近三年,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技术科研课题一项,并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一项;或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一项,并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技术科研课题一项;
(3)成长之星
1. 岗位工作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示范性;
2.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过硬,拼搏创新,勇于奉献;
3.对教师职业有归属感,热衷教育事业;
4.进校时间10年以内。
(4)敬业之星
1.自觉遵守学校和分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分院的重要活动和会议,无无故旷工或缺席记录;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好的工作业绩;服从分院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担,积极主动承担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分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3.工作勤恳,认真负责,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投入到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与同事和睦相处,乐于助人;
4.领导和同行的认可度高。
(5)育人之星
1.爱校爱生,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班级学风好,所带班级被评为“学风示范班”,认真落实主题班会,各项材料上交齐全及时,规范有质量;
3.文明寝室建设表现突出,班级班风正,学生满意度高。
四、评选程序
1.2016年11月18日前成立评选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或专业助理)、部门负责人任组员,11月18日前向所有教师公布评选条件;
2.11月18日~11月22日,在分院网站和“七彩建艺”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活动通知,在国金餐厅门口用喷绘进行活动宣传。
3.11月21日前,以个人申请和专业(部门)推荐相结合,确定参评对象,填写《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第一届“教师之星”评选申请表》并报送分院办公室,原则上每人限参评两项;
4.11月22日前,评选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候选对象,并公示;
5.11月22日~11月24日,在分院网站和“七彩建艺”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候选教师风采展示,并组织师生在公众号上投票;
6.11月28日前,结合投票结果,由评选小组评出本次活动的评选结果,并公示;
7.在分院的迎新晚会上对所有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四、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12月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教师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评选结果进入本学年各类考评。
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