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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9-12-02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部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质量工程项目是教学内涵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办品质之学的有效抓手。相关单位和部门须高度重视各级各类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和研究的教学效果、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建设过程、项目结题验收等各环节须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核心,特别是在检查、验收环节要把项目建设成果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作为检查验收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二、阶段性检查

(一)阶段性检查对象

1.省级项目(16项):2016年立项的优势专业(2项)、2017年立项的特色专业(4项)、2018年立项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项)、2018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8项)。

2.市级项目(18项):2018年立项的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2项)、2018年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2项)、201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课题(4项)。

3.校级项目(30项):2017年立项的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项)、2018年立项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5项)、201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5项)、2019年立项的教风学风建设试点项目(10项)。

详见《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材料及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结合项目建设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2),认真对照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对一年来的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市级项目须完成《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须完成《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自查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各类项目具体提交材料见《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附件5)。

三、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1.省级项目(16项):2017年立项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延期项目3项)和2019年立项的省“十三五”第二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9项)、2017年立项的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项)。

2.校级项目(48项):2015年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延期项目1项)、2015年立项的校本课程建设项目(延期项目1项)、2017年立项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22项)、2018年立项的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5项)、2019年立项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9项)。

详见《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材料及要求

1.省级项目:

1)省级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提交《浙江省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附件6)和已出版新形态教材(1册)。

2)省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交项目验收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内容应包含项目概况、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进展与目标完成情况(提升基地装备条件、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打造“双师型”教学团队、增强基地社会服务能力、推进基地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地管理水平)、经费安排与使用情况、建设特色和亮点等。

2.校级项目:

1)提交《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自查表》(附件7)及相关佐证材料。

2)其他材料:校本课程建设项目需提交任务书中验收要求所需的材料;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需提交项目改革与实践总结报告、课堂教学改革案例(不少于3000字)、开设反映课堂教学改革成效的公开课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改革成果分享活动的相关佐证);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交新形态教材1册。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取消,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下学年申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资格。各类项目具体提交材料见《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附件5)。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及建设方案,认真梳理总结项目建设及其经费使用情况,完成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

2.各项目信息(如负责人、成员等)若有变更,请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8)或《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9)。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须提交附件8或附件9。

3.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各级各类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通过阶段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与支持,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通过结题验收,总结提炼,凝炼特色和亮点,带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发挥项目建设的辐射示范作用。同时,要注意项目建设过程资料的存档工作,积累沉淀,积极反思,完善管理,推进学校教学内涵建设。

4.相关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材料(含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材料),须于截止日期前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统一报教务处。联系人:李景慧,联系电话:88054043(9204043),办公室:行政楼214,邮箱:lijh@sxvtc.com

5.学校将组建项目检查小组,通过审阅材料、网络评议、现场答辩、集体评议等方式进行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现场汇报项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项目一览表

2.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任务书

3.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

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自查表

5.2019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

6.浙江省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

7.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自查表

8.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内涵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9.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