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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11-19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的改革研究。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优先考虑与“三教”改革、“1+X”证书制度改革、高职扩招、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混合式教学改革等新问题、热点问题相关的项目,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

3.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主要向一线教师倾斜。项目要从解决实际教学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

4.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要研究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本次不再考虑推荐申报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6.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数量,按照评审排名,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6项、立项校级教改项目若干。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

1.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动员、组织教师申报,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整理后将《申请书》(电子稿)和《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盖章1份)于11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排序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并立项校级教改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办理项目信息变更手续,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项目的中期检查一般在次年11月进行。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将中止该项目,并取消该项目专项资助经费。

3.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且以改革成效作为结题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要求

1.填表要求:题目(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三号楷体)、正文(四号仿宋)、表格内(仿宋五号字体)、正文行距(1.5倍行距)。

2.教务处联系人:李景慧,联系电话:9204043,邮箱地址:lijh@sxvtc.com。

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