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各位老师: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与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质量工程项目是教学内涵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办品质之学”的重要抓手。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级各类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建设和研究的教学效果、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建设过程、项目结题验收等各环节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核心,特别是在检查、验收环节要把项目建设成果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检查验收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阶段性检查项目(19项)
1.省级项目(1项):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项)
2.市级项目(2项):2019年重点专业(1项)、2022年越地元素通识课程(1项)。
3.校级项目(16项):2021年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2项)、2021年重点建设教材(4项)、2021年教改项目(7项)、2022年课程教学团队(3项)。
(二)结题验收项目(19项)
1.国家级项目(1项):2019年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项)。
2.省级项目(2项):“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1项)、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
3.校级项目(16项):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项)、2020年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6项)、2021年规划教材建设项目(3项)、2020年产教融合示范基地(2项)。
2022年阶段性检查与验收具体项目见《2022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项目列表》(附件1)。
(三)形式与要求
结合项目类别特点,分别由学校和项目所属单位(或部门)组织检查和验收。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附件2)。
1.由学校组织检查和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结合项目特点,采用网评、会评及审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须参与会评的项目请提前做好汇报准备,汇报交流一般安排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起两周内进行,具体汇报交流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由分院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并提交《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自查表》(附件3-1)及相关佐证材料至项目所属单位(部门)。分院将采用专题交流研讨、查看资料、集中评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项目阶段性检查。
三、其他说明
1.阶段性检查工作注重发现项目建设问题、找对解决方法、及时改进,结果分为“检查通过”“检查不通过”,对于“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考虑终止项目建设经费投入。结题验收工作注重项目建设实效以及建设目标的达成度,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予以取消,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下学年申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资格。
2.请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对照项目预期目标及建设方案,认真梳理总结项目建设及其经费使用情况,完成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所属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通过阶段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与支持,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通过结题验收,总结提炼,凝炼特色和亮点,带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发挥项目建设的辐射示范作用。同时,要注意项目建设过程资料的存档工作,积累沉淀,积极反思,完善管理,不断提升学校教学内涵建设水平。
3.各项目信息(如负责人、成员等)若有变更(含项目建设延期申请),请务必及时履行项目信息变更手续(附件5)。
4.相关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含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材料),须于截止日期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教学科马丹处。
教学科联系人:马丹
附件:1.2022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项目列表
2.2022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
3.项目阶段性检查相关附件
4.项目结题验收相关附件
5.项目信息变更相关附件
教学科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