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关于公布2018-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的精神,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决定举办“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以下简称为“电商短视频制作”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预赛2018年9月25日 复赛:2018年10月19-20日
(二)比赛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比赛内容与章程
(一)比赛项目和参赛名额:
比赛项目名称 |
参赛名额 |
备注 |
电商短视频制作 |
6队/院校,3人/队 |
以团体赛的形式,以院校为单位,不得跨校组队。 |
(二)比赛要求和技术文件
比赛项目技术文件由竞赛项目与内容、参赛对象与资格、竞赛场地与时间、竞赛实施细则、成绩评定方法、竞赛技术纲要、竞赛设备与工具清单等内容组成,详细内容见《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规程》。
三、比赛对象与方式
(一)比赛对象
比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新闻传播、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在籍的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性别不限,年级不限。
(二)比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
2.参赛形式:以团体参赛每队不超过3人;每组团体赛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2位,若超过2位则取前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职教师,不得跨校组队,每个院校最多可组织6支参赛队伍。
3.预赛阶段:各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由裁判评选前20支队伍参加复赛;
4.复赛阶段:现场制作竞赛,比赛当日所用的软硬件设备和拍摄的商品由承办方提供,详情请见《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规程》。
(三)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电商短视频竞赛团体奖。
奖项设定为:一等奖获奖比例10%,二等奖获奖比例20%,三等奖获奖比例30%,由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另有协办方设立1个特等奖,用于奖励最优秀的竞赛作品,并提供奖品。
四、比赛安排与要求
(一)报名安排
各参赛学校需于2018年9月25日将所有参赛资料上传百度云,填写网络报名表(详见二维码),纸质报名表等盖有学院教务处印章的附件2、3、4一式一份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附后),作为有效参赛的必要条件。
说明:
①参赛选手报名时,参赛选手必须在电子报名表上附学生证、身份证及本人1寸照片的电子图像。参加复赛阶段比赛时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②参赛选手的指导老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指导老师必须在电子报名表上附身份证及本人1寸照片的电子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