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竞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建设 > 技能竞赛 > 正文

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09-1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关于公布2018-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的精神,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决定举办“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以下简称为“电商短视频制作”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预赛2018年9月25日 复赛:2018年10月19-20

(二)比赛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比赛内容与章程

(一)比赛项目和参赛名额:

比赛项目名称

参赛名额

备注

电商短视频制作

6队/院校,3人/队

以团体赛的形式,以院校为单位,不得跨校组队。

(二)比赛要求和技术文件

比赛项目技术文件由竞赛项目与内容、参赛对象与资格、竞赛场地与时间、竞赛实施细则、成绩评定方法、竞赛技术纲要、竞赛设备与工具清单等内容组成,详细内容见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规程

三、比赛对象与方式

(一)比赛对象

比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新闻传播、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在籍的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性别不限,年级不限。

(二)比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

2.参赛形式:以团体参赛每队不超过3人;每组团体赛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数不超过2位,若超过2位则取前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职教师不得跨校组队,每个院校最多可组织6支参赛队伍

3.预赛阶段:各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由裁判评选前20支队伍参加复赛;

4.复赛阶段:现场制作竞赛,比赛当日所用的软硬件设备和拍摄的商品由承办方提供,详情请见《2018年首届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安厨杯电商短视频制作竞赛规程》。

)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电商短视频竞赛团体奖。

奖项设定为:一等奖获奖比例10%,二等奖获奖比例20%,三等奖获奖比例30%,由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另有协办方设立1个特等奖,用于奖励最优秀的竞赛作品,并提供奖品。

四、比赛安排与要求

(一)报名安排

各参赛学校需于2018年925日将所有参赛资料上传百度云,填写网络报名表(详见二维码纸质报名表等盖有学院教务处印章的附件2、3、4一式一份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附后,作为有效参赛的必要条件。

说明:

①参赛选手报名时,参赛选手必须在电子报名表上附学生证、身份证及本人1寸照片的电子图像。参加复赛阶段比赛时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②参赛选手的指导老师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指导老师必须在电子报名表上附身份证及本人1寸照片的电子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