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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技术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9-03-18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专业成才、精神成人”的育人理念,切实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技术技能竞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丰富专业建设内涵,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进程。以竞赛为平台,以专业工作室、专业社团、创新创业团队等为载体,围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题,形成“竞技、精技”的专业文化,搭建竞技平台,展示技术技能风采,结出丰硕成果,促进学生专业成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活动内容与安排

竞赛月活动定于3月下旬到5月上旬举行。具体实施赛项由二级学院申报、经学校审核后公布。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报名。

1. 各级团委、学生会及各专业团队做好竞赛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海报、网络、微博等宣传阵地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2. 班主任充分调动班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使学生在竞赛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并做到文明参赛、观赛,确保整个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二)第二阶段:组织竞赛培训、实施竞赛活动。

各二级学院成立赛项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发挥分团委、学生会、专业教学团队合力,确保所承办各赛项顺利开展。各赛项成立竞赛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有条件的可依托专业社团,精心组织,分工协作。

(三)第三阶段:竞赛总结表彰。

1.学校组织竞赛总结表彰。

2.各竞赛实施单位组织竞赛成果展示。

五、赛项及奖项设置

1.赛项设置重点考查是否为专业核心能力培养服务,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方式相匹配,是否与各级技能竞赛相衔接,是否来自企业一线并具有较高的实际意义、是否是教学中比较综合、先进的技能,是否有较大的学生覆盖面等。优先支持校企合作共同实施的项目和列入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浙江省学科技能竞赛、中国技能大赛重点培育的项目(见附件3)。

申报校级竞赛的项目,原则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配合省级以上竞赛开展的赛项;(2)参与面较广,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学生参与的赛项;(3)参赛规模超过100人(队)的赛项;(4)连续承办超过三届的传统项目。近三年新设专业的赛项级别由教务处认定。

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赛项,并在一周内公布。

2.奖项设置。

1)学生个人奖:按竞赛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及以上获奖人(队)数不超过参赛人(队)数的50%。

2)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项目设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5名,由各实施单位评选,报主办单位备案。

3)优秀组织奖:奖励竞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团队或社团,每届设立1—3个,主要从竞赛组织、学生参与面、宣传报道等方面考察。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优秀组织奖1名,由主办单位审核确定。

六、活动要求与说明

1.注重内容和形式创新,体现学生的特点和兴趣,把握学生实际需求,倡导多样性。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围绕竞赛活动主题,抓好重点,培育品牌,形成合力,提升品质。

2.纳入竞赛月活动的赛项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筹备竞赛活动的各项事宜。积极搜集各赛项的相关资料,熟悉竞赛项目内容及要求,并积极做好参赛的训练、指导、比赛及赛项承办等准备工作。在本学院所有竞赛结束后一周内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竞赛活动照片、竞赛获奖名单(格式见附件1)、校级竞赛项目获奖证书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本部门本学期竞赛工作安排,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赛项名称、赛项工作小组、参赛对象、竞赛方式、竞赛内容、竞赛程序、成绩评定方式、培训安排、经费预算等内容。竞赛工作方案在竞赛活动开展前一周报送教务处备案。竞赛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将该赛项新闻稿发送校办柯殷琪老师。

4.竞赛月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展与竞赛活动相关的展览、讲座、论坛等活动。团委、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对竞赛及同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5.3月18日前请将2019年技术技能竞赛月活动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联系人:教务处徐维维 电话:88340823 邮箱:xuww@sxvtc.com  团委徐安娜 电话:88054060 邮箱: xuan@sxvtc.com


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术技能竞赛月活动获奖名单(格式)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术技能竞赛月活动申报表

3.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浙江省学科技能竞赛、中国技能大赛赛项目录